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2-05-09

各院部:

  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项目类别

(一)申报条件

1.根据《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关于发布纵向科研项目级别认定的通知》(青理工琴岛科字[2019]2号)文件,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为省部级科技项目,建议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研究基础与实力的教师申报。

2.项目申请人同一申报年度仅限申报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二)项目类别及具体要求

  省自然基金按照“聚焦前沿,鼓励探索,需求牵引,交叉融通”的思路,坚持自愿申请、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原则,鼓励按照突出原创(0到1)、聚焦前沿、需求牵引、交叉融通等不同的科学问题属性,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

1.青年基金

  充分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第一桶金”作用,支持35周岁(女性38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独立开展创新性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该类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5万元/项。

  申请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所需的基本能力和条件。

2.面上项目

  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瞄准学科发展前沿自主选题,开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较为深入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项。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3.省优秀青年人才基金(简称“省优青”)

  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经取得较好成绩、发展潜力较大的38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优秀青年科研人员,为培育有望冲击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及其他更高层次基金做储备。该类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项。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4.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简称“省杰青”)

  支持40周岁以下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有望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资助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该类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项。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请填写《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附件2、附件3),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左侧装订。

(二)院部统一填写《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加盖院部公章。

(三)申请人及所在院部根据《青岛城市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形式自查表》(附件5)对项目申请书逐项认真审查,并由本人签字、院部盖章。申请人参照申报书内容,制作课题阐述PPT,汇报时间10分钟左右。自查表及PPT随申报材料一同上交。

(四)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5月20日(周五)16:00前交至中心楼414,电子版通过QQ或邮件发给许航老师。

(五)项目审核无误后,将组织教师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报,平台填报事宜请等待科技与产教融合处后续通知。


科技与产教融合处

2022.5.9

附件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1.7.15

附件2: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普通类申报书模板(青年+面上)

附件3: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省优青)基金申报书模板

附件4: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5:青岛城市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形式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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